关于将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生活垃圾转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通告
为顺利实现西宁市生活垃圾由无害化填埋向焚烧发电处理的有序过渡,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安全有序转入焚烧处理运输保障工作相关要求,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将城东区和东川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分步转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11月1日8时起,城东区湟水河以南区域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焚烧发电厂;11月2日8时起,城东区湟水河以北区域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的生活垃圾及全区市场化作业单位和社会化自运单位负责清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焚烧发电厂;11月3日8时起,东川工业园区内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焚烧发电厂。
二、自2022年11月4日开始,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不再进入尹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尹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启动封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内现有划定的高风险区域生活垃圾仍按照医疗废物交由西宁市湟投公司运输至“两废”中心进行处理;中风险区域生活垃圾继续由专人专车运输至尹家沟垃圾填埋场进行严格消杀、深埋处理。
三、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市政环卫部门、市场化作业单位和社会化自运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转运前的车辆及生活垃圾消杀工作,司乘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在通过疫情防控检查点及进入焚烧发电厂厂区时,一律按规定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转运过程中严格做到“人不下车、车不落窗”。
四、相关城区、园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区域内行政执法力度,对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不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理等行为,按照《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西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