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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主体建筑封顶,提前完成省目标考核要求的主体建设任务。
《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缺少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成为影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我市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确保于2022年12月底完成主体建设,2023年建成投入运行。
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于2022年10月10日正式开工,计划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100吨/日的生产线,服务范围涵盖马鞍山市区(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经开区和慈湖高新区)、当涂县,并同步建立和运行一套厨余垃圾收运处体系。
市环卫处重点项目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加快内部生产线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积极与我市现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做好厨余垃圾收运对接,力争尽早建成投入运行。